景宁法院出台实施意见打造全面发展的现代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
时间:2018-04-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宁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期望和要求,景宁法院出台《关于打造全面发展的现代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一是构筑全面发展基本格局。推出内容定制、机构定向的案件纠纷分析专报特色服务,按照民事、商事、刑事、执行的顺序每季度制作一份。强化与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补植复绿基地”和“生态修复基地”。加快县域大型景区、小型景点聚集区内诉讼服务点建设,目前,已在全县4A景区实现全覆盖。针对“畲乡三月三”旅游旺季制定专项旅游纠纷应急预案。二是实现现代法院转型升级。开发当事人送达地址数据管理平台、律师诉讼服务微平台。增设管理系统平台使用、数据分析工具应用等课程培训,培养干警司法数据分析和信息化平台应用能力。在研发质效数据可视化平台的经验基础上,开发基层法院基础数据中心并对人事文稿管理系统进行试运行,提升自助研发创新能力。三是塑造民族特色法院风貌。动态增设畲族乡镇便民立案、巡回审判点,成立畲乡法律服务小组,对21个乡镇及18个域外商会网格进行全覆盖,并制作涵盖网格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的便民服务卡。在县“两会”召开期间,发放便民服务卡252张。在法院内部增设法制文化故事浮雕、及畲族图腾壁画,营造浓厚民族法制文化氛围。        (吴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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