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法院三举措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时间:2018-01-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景宁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履职实效,成效明显。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90859人次,陪审率连续五年达100%。主要做法:一是严格选任标准。从全县287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常住居民中选任、增补陪审员,从工作经历、诚信记录、刑事处罚记录等情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拟任意见,提请人大任命。定期对人民陪审员对业务素质、思想政治等内容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提请免除职务,实现动态管理。目前,该院共选任了45名人民陪审员,涉及教师、保险、水利、交通等多种行业,包括妇联、社区等机关干部。二是优化陪审结构。建立人民陪审员分类信息数据库,根据陪审员知识结构、专业特长、从业经历将现有的45名陪审员分为5个小组,分别参与陪审刑事、民事、商事、涉少数民族、涉未成年或妇女等五类案件。同时严格落实“随机抽取”原则,防止“长期驻庭”陪审员固化现象发生,2017年该院人民陪审员以分组抽取的形式参与陪审婚姻家庭、合同经济纠纷等案件436795人次。三是完善保障机制。购置审判参考用书等相关专业资料,做到人手一册。每年围绕基本法律知识与陪审制度、陪审职业道德等内容,结合常见、易发矛盾纠纷案例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并且现场观摩庭审,提升参审履职能力。2017年共开展培训4次,与法官交流互动27次。统一印制人民陪审员工作证件,实行陪审员免安检制度。向政府争取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发放人民陪审员补贴等,有效提升积极性和主动性。          (吴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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