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战执行难 丽水法院公开承诺“六个一律六个不得”(新闻发布稿)
时间:2016-05-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依法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的新闻发布稿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庆

201654日)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我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特点等相关情况。

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284件,同比上升39.4%,执结16295件,同比上升38%,实际执行率29.53 %,同比下降14.98%,执行标的清偿率16.52%,同比下降17.41%20161-3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679件(含旧存1952件),同比上升46.7%,执结4237件,同比上升19.2%,实际执行率36.24%,同比下降14.23%,执行标的清偿率28.95%,同比下降2.45%。我市执行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开展司法监督过程中,针对执行工作提出“要着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破解执行难问题”。

今年3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在近期“归零翻篇开新局”大讨论活动中,我们两级法院都清醒地认识到执行工作还存在很多“短板”:结案三率差别很大,案件执结率高,实际执行率和标的清偿率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还有选择性录入的现象,存在录入不公平、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用威慑和惩戒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执行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机制不健全,导致实际执行过程中诸多方面存在问题;执行队伍建设急需加强,大部分法院执行力量不足,有些法院执行队伍年龄老化,人员结构断层,学习氛围不深,业务能力水平亟待提高;部分法院管理松懈,干警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廉政隐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促使我们出台今天的意见。

今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的意见》既是全市法院下一阶段工作的指南和目标,其中刚性执行的“六个一律”和尽职执行的“六个不得”更是我们丽水两级法院向执行难宣战面向全社会所作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实行“六个一律”的刚性执行措施,依法加大执行强制威慑力度;第二部分实行“六个不得”的硬性尽职执行要求,加大执行结案的倒逼规范力度;第三部分实行体制机制“六化”建设,加大执行工作点面结合的力度,统称为“三个六”。《意见》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刚性。《意见》第一部分“六个一律”抓住了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从落实立即执行、失信名单、布控、特殊主体通报等方面对制度执行力提出明确要求,彰显了强制执行的严肃性,不允许有特殊和例外情况,体现了我们丽水两级法院克服消极执行和选择性执法的决心。

二是体现可操作性。《意见》条目简洁,一目了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指导性。如《意见》第一部分内容明确了六种情形下应采取的措施:1、对无足额保全、抵押等财产的案件一律立即执行;2、对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3、对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一律提请限制出境报备、护照作废;4、对有财产线索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和未控制的车辆一律布控;5、对逃避、规避、妨害执行的一律予以司法制裁; 6、对特殊主体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一律通报有关机关和部门。执行实施人员只需根据具体的情形采取相应的措施即可。

三是体现针对性。《意见》主要针对执行内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办法,通过法院自身努力改变执行内部环境。如《意见》第二部分针对法律规定的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数量占多数的现状,要求在结案前须做好六个“规定动作”,避免了结案的随意性:1.做好财产查控上的“4+”工作;2.对可执行财产要穷尽处置措施;3.对特殊主体要向有关机关和部门通报;4.应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应纳入失信名单;5.对不宜处置财产要采取控制措施;6.执行关键节点信息要回告申请执行人。未完成上述任一“规定动作”的,不得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四是体现全面性。《意见》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是我市当前也是未来执行工作的基本指导意见。《意见》第三部分从体制机制的“六个化”:推行警务化管理、推进智能化建设、打造阳光化平台、提升职业化水平、构建一体化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执行工作要求。这六个方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一性两化”的工作思路,涉及执行实施趋于警务化的改革举措、执行信息化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廉政建设等领域。《意见》中提及的诉讼服务中心、执破衔接、执行案款管理等方面还涉及与立案、商事审判、行政装备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

三、关于《意见》的贯彻落实

今天《意见》发布后,市中院将同步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尽快使各基层法院全面理解和把握《意见》精神。下一步,全市十家法院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坚决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我们相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特别是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协助下,全市两级法院各执行机构凝心聚力,发扬承先启后,敢为人先,争先创优的精神,丽水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定可以实现翻篇开新局。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真诚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如果说我们的执行工作很难做到最好,那么,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做得更好,如果说我们的执行工作不可能让群众都满意,那么,我们有决心通过努力让群众更满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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