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周新闻发布稿(2014.4.11)
时间:2014-04-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丽水经济发展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栽标

2014411 日)

各位记者:

上午好!下面,我就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安排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向各位作一发布。

一、“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安排

各位记者,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公布,国家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提出要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在426日第 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市中院决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主题活动宣传,让丽水企业、群众更加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避免在生产生活中因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次宣传周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组织一场网络庭审直播。415日上午9点,市中院将公开开庭审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龙游飞歌大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金蓝海商贸有限公司、丽水跑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一案。届时,市中院将在“丽水网”进行同步网络视频直播,并在市中院新浪微博账号“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同步图文直播。这是市中院首次通过网站和微博直播的方式组织庭审公开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收看。这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希望大家通过收看庭审,能够对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避免类似的侵权纠纷有所帮助。

二是组织一轮送法进企活动。市中院将与市政协、市民建等部门联合走访丽水市开发区的部分高新企业,了解各类经济主体的司法需求,为相关主体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我们近期将结合去年审理的一起涉庆元竹制品行业专利纠纷案件,走访、调研庆元县竹制品行业专利保护工作,从而促进地方政府重视支持、行业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组织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市中院将与市科技局、市律师协会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作,4月底,我们将组织学生到法庭开展知识产权案件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学生亲历庭审实战,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锻炼和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素质,以案说法,进一步普及和传播知识产权理念。

二、知识产权审判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市中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06件(旧存4件),主要案件类型有侵害著作权案件154件,占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4.75%;侵害商标权44 件,占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36%;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7 件,技术服务合同纠纷1件。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6件,其中调解撤诉169件,调撤率为82.0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仍旧保持“调解多、上诉少、信访少、申诉少、进入强制执行案件少”的“一多四少”良好局面。

(二)典型案例

2013年,市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为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纠纷案件,集中反映了全市在一些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此,我们专门进行了梳理,今天筛选出5起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分别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警醒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必须取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在该系列案中丽水中院创新了“QQ多方会谈调解模式;涉外侵犯商标权案一起,在受到刑事处罚后又追究了民事赔偿责任,体现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对知识产权多重的救济和全方位的保护;专利案件三起,重在介绍法院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侵权判定方法。我们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有效地宣传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具体案例材料已经发给各位,这里不再详细介绍。

三、专利纠纷案件审判总体情况

(一)整体情况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还常常涉及“高精尖”的技术问题,审理难度较大,有些专利案件甚至会影响到某一领域或某一行业的发展,为各方所关注;专利纠纷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122月,在省高院的支持下,我院取得丽水辖区内的一审专利权纠纷案件管辖权,至此,丽水中院取得知识产权三大类型纠纷案件的全部管辖权。两年来,市中院共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25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9 件,外观设计专利 12 件,专利权属纠纷1件,目前已审结21件,无一改判。

在专利权审判方面,市中院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保持精品案件意识,保证审判质量。如原告浙江大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德长竹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系我市法院受理的首起专利侵权案件,专业性较强,同时该起案件的审理结果涉及庆元县整个竹木行业的发展。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多次向专家请教,多次与庆元县相关职能部门、庆元县竹木制品行业协会沟通,通过充分的论证形成裁判,该案的判决对庆元县竹木行业的规范起了示范作用。

二是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根据省高院《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的规定,积极与市科技局开展专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拓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化解渠道,合力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矛盾,促进专利纠纷的快捷、经济处理,减缓知产审判压力。

三是着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知识产权尤其专利权纠纷中,涉及专业领域范围广,技术复杂程度高,现有审判力量无法涵盖所有的专业领域,法官对各专业领域的了解也具有局限性,将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充实到审判队伍中,发挥陪审员专业优势,邀请其为法官提炼、讲解案件技术问题,帮助法官形成案件审理思路,有效解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如在审理温州伟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丽水逸朗环保科技公司与浙南蓄电池镉板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专业陪审员全程参与庭前证据交换,现场勘察等诉讼活动,判断技术争议焦点,提出专业意见,与法官的审理判断形成互补,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相关建议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丽水专利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专利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全面增强;二是一些当事人对证据保全意识不强;三是专利法律服务人才相对匮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相关企业提高专利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尽管丽水属欠发达地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丽水开发园区建设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传统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权的保护也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企业认为,申请专利不利于技术保密,不愿意申请专利,结果可能会将自身拖入旷日持久的专利诉讼大战。为此,我们建议,企业要发展,首先,要树立专利申报和保护意识。企业既可以采取申报专利的途径取得保护,“以公开换保护”,也可以采取技术秘密的保密方案等非专利途径自行保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将企业的决策和知识产权的运用结合起来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其次,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表现为产品的竞争,产品竞争的背后是技术竞争,技术竞争的实质就是专利竞争。企业只有拥有大量专利,才真正拥有实力、活力、竞争力。

二是建议案件当事人更加重视证据保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成败,证据是关键,但由于多数侵权事实发生在侵权企业的内部,当事人取证较难,因而,证据的保全十分重要。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进行取证以固定证据,同时,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但实践中也往往存在被告方回避、抗拒保全的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破除认识误区,在保全的方式、方法上不断进行探索,切实通过证据保全,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议各方推进专利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当前,专利代理人在创新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服务贯穿于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各环节。专利代理服务的介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的压力,减少因为对专利制度缺乏了解而发生的纠纷,让创新更好地体现经济价值。专利纠纷案件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专利代理人都可以最先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协助备战诉讼。针对我市专利服务人才稀缺的现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不仅有助于提高专利法律服务水平,也可以协助企业进行专利申请,通过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战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今年,市科技局设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并开通了12330热线,目前我市已进驻3家专利代理机构,这对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工作都将大有裨益。

最后,我想说的是,社会正在进入知识经济的崭新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要素的智力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将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加强司法保护力度与能力,竭力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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