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11民申96-103号再审申请人叶军武、叶发达、刘新龙、叶军文、张丽萍、叶邦富、钱金女、罗明法与被申请人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叶发平、黄礼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19-01-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黄礼伟: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叶军武、叶发达、刘新龙、叶军文、张丽萍、叶邦富、钱金女、罗明法与被申请人浙江独山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叶发平、黄礼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 11 民申 96-10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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