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11民终191号上诉人李文静与被上诉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及原审被告赵军纪、李永青、张靖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19-01-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赵军纪:

  上诉人李文静与被上诉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及原审被告赵军纪、李永青、张靖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民终19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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