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姚慧俐与被上诉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原审被告杨雪珍、李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浙 11 民终 818 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 〇 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