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1民终1214号上诉人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吕金芬,原审被告缙云县博尔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黄红威、徐巧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时间:2018-05-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黄红威、徐巧明:

  本院对上诉人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吕金芬,原审被告缙云县博尔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黄红威、徐巧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 11 民终 12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O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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