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威、徐巧明:
本院对上诉人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吕金芬,原审被告缙云县博尔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黄红威、徐巧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 11 民终 12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O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