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英、方雪娇: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秋云与被上诉人金桂明、沈海英、方雪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民终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