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1民终887号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郑曼荣、邓建军、阜阳市久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市鑫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付爱军、周口兴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送达公告
时间:2017-09-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邓建军: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郑曼荣、邓建军、阜阳市久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市鑫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付爱军、周口兴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民终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2017)浙11民终887号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郑曼荣、邓建军、阜阳市久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市鑫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付爱军、周口兴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送达公告
上一篇:(2017)浙11民终745号上诉人魏莉与被上诉人陈可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送达公告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