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422日在丽水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卫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丽水迈上高质量绿色发展新征程的开局起步之年。一年来,全市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自觉砥砺丽水之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9362件,办结81101件(含旧存,下同)。其中市中院受理3788件,办结3683件。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46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0件,判处罪犯4278人,同比分别上升2.2%11.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0人。严惩危害社会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2739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3045人。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4153人,依法审结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金华市婺城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慧强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审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案件2145人。规范稳妥开展特赦和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特赦149人、减刑假释157人。 

持续攻坚扫黑除恶。深刻把握新时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周丽武涉黑案”“朱春法涉黑案等黑恶案件46件,认定构成黑恶犯罪分子22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2人,判处财产刑1935383万余元。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审结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宋国勇等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46人。 

妥善处理民商纠纷。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2290件,涉案金额98.1亿元,调撤率、调解自动履行率分别为56.3%49.9%。深化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提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水平,市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4148件。筑牢反家庭暴力隔离墙,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份。保护民生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2165件,在全市范围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1039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军案件。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33件,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59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319人次。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恢复所有基层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和审理,并在全市范围实行异地交叉管辖,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联合政府部门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实现全市覆盖,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0件。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开展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百场庭审活动,188名处科级干部、400余名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二、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护航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引导作用,审结各类合同案件24737件,涉案金额79.3亿元,其中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4930件,涉案金额48.3亿元。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实现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62件,调撤率80.3%。制定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实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开展三服务活动22条规定,将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贯穿立审执各环节;制定规范财产保全19条意见,审慎灵活适用保全措施,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55件,无产可破案件办理时限压减至6个月内。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银行不良资产8.2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4.5亿元,释放土地资源456.4亩、房屋面积15.8万平方米。推动成立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省市两级帮扶机制,吸纳会员35个、建立帮扶关系8个,培育优质破产管理人队伍。依法审结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执行案件32件,促进土地资源和城市空间保护利用。妥善审理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等案件262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服务美丽丽水建设。立足丽水两山理念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优势,加强生态司法,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环境公益诉讼、修复性司法三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30件,其中1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3个案件入选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审结范某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9件,结案数居全省首位。依法办理好溪污染案”“莲都治污企业堆放污泥案等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捍卫一方净土。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累计设立26个生态修复基地,补植复绿面积300亩,增殖放流鱼苗400万尾。龙泉法院打造“5G绿境生态司法品牌,云和法院设立全省首个生态司法保护文化长廊,遂昌法院构建法院、村居、环资监督员一体化协作网络,全力助推生态司法。坚持红绿融合,以公正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全省首例侵害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侵权人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着力保障胜诉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嘉奖。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3136 件,执行到位金额29.5亿元。加大惩戒力度,依法限制高消费32790人次,限制出境19806人次,罚款1487.3万元,司法拘留1436人次,审结拒执罪案件2931人。深化执行联动,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一件事办理机制,实现查询和查解封登记跑零次。莲都法院全国首创影院映前播放快闪和失信曝光机制,发布复联4映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益广告,网络阅读量2.9亿次,破中国法院纪录。景宁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全省首份生态失信行为人名录,形成生态失信惩戒合力,促使11人主动履行义务。 

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法院按照诉讼服务现代化标准建设一站式、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市中院和青田法院入选全省十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异地立案、跨域立案,推动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98%以上,网上立案率65.1%,跨域立案283件。参与建立浙皖赣闽四省九地跨域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实现区域诉讼服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便捷高效。青田法院深化涉侨诉讼服务,在线调处跨境涉侨纠纷,被省高院、省侨联确定为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示范法院 

着力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深化诉源治理。全市法院成建制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日益健全,源头治理矛盾纠纷效应日益显现,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10.4%,十年来首次实现负增长。加强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市中院联合丽水仲裁委发布第二批职业放贷人名录250人,联合税务机关建立职业放贷人涉税事项司法协作机制,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714人,全市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34.9%。加大基层司法供给,全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300余次,增设遂昌法院石练人民法庭,全市人民法庭总数增至10个。龙泉法院成立全国首个非遗(青瓷宝剑)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心,松阳法院设立全省首个茶乡巡回法庭,缙云法院在省重点项目驻点设立巡回审判站点,有效保障地方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普法宣传,延伸社会治理之路,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6场。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聚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市法院遴选第四批员额法官28名,员额法官总数达到341名,占政法编制34.3%。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典型案件,办结34646件,占结案总数42.7%。建立符合司法规律、体现职业特点的科学考评体系,对法官、法官助理等各类人员开展工作绩效考评。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在全市法院开展 “查千案”“听百庭活动,发现各类问题案件78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延期晋升等方式问责48人。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坚决排除非法干扰,严惩扰乱法庭秩序和侮辱、威胁法官行为,司法拘留6人次、罚款33万元。市中院依法处置江慧珍和网民邻家吴姐姐吴慧琴诽谤基层法院院长事件,有力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聚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市域统筹,深化市区一体、公证参与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全国首创公证参与终本案件实行单独管理,入选浙江法院综合配套改革案例,并被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莲都法院创建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入选第6批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59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178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市中院速裁组审结案件1029件,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8681件。 

聚焦现代化法院建设。紧紧把握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为审判执行插上科技翅膀、注入科技理性,促进司法效能最大化。市中院建立诉讼信息采集中心,实现新收案件前端随案扫描率100%,案件办理全程网上流转;建成全功能集成化法官合议室,探索法官无纸化办案模式,为合议提供智能化服务;研发执行秘书管理模块,助推执行管理模式转型;建立智能化题库,以考促学、以学赋能,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和司法政务规范化;成立全省法院首个融媒体中心,实现新闻宣传资源整合和效能扩展,被《浙江日报》喻为浙江政法系统的第一朵融媒云。松阳法院开展案款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获评浙江法院十大最佳司法保障成果 

五、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铁军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紧密结合,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中院开展覆盖全体党员的特色党建品牌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宣讲活动,举办全市法院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主题演讲比赛和青年干警青春毅行誓师大会,为法院工作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出台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11个。坚持主题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统筹推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丽法之干的生动司法实践,全市法院涌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79名,其中全国先进集体6个、全国先进个人6名。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以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40周岁以下中层干部比例达到59.5%。加强优秀年轻干警培养,上挂下派锻炼14人。探索建立全科法官进修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开展分类分级培训,培训干警1300余人次。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互促共进,与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等开展院校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在做大丽法品牌栏目·基础上,开设丽法讲坛,打造成法官分享经验智慧、解决审执难题、提升能力素养的重要平台。注重学术调研,调研文章和案例获省级以上奖项81个,其中国家级奖项40个,3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力量凝聚干事创业氛围,市中院在全国率先发布《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市地方标准,原创法警支队队歌《蓝盾蓝盾》被最高法院改编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之歌,并在献给祖国的公平正义之歌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汇报演唱会上荣获二等奖。 

深化清廉法院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职,全市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4人,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充分发挥司法公开监督作用、司法巡查利器作用、违纪违法通报警示作用,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召开两级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分析会,开展集体会诊,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措施。编发《分类警示案例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委员对市中院主办的建议、提案均表示满意。其中规范统一财产保全等建议,已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679人次,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庆元法院在全市率先邀请代表委员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市法院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1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33件,其中改判1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上网裁判文书71687 份,直播庭审19620场,召开新闻发布会66次。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开展第三批十大好评法官”“好评律师评选活动深化司法民主,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51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6668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9.7%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办案任务依然繁重,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法官履职保障面临挑战,诽谤、威胁、恐吓司法工作人员和缠访等问题时有发生,司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不断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聚焦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四项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奋力开辟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精彩书写践行两山理念时代答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和社会稳定。与其它政法单位共同出台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工作细则,从严从快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10人,1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及时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意见,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扣活封、多元调解等法治方式,为企业快复工、全复产尽责添力,1个案件入选浙江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无纸化办案试点法院优势,力推网上办案办公,网上立案7015件、网上开庭1007件,让涉诉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指尖诉讼、网上解纷的便利;坚决服从党委统筹安排,通过抽调干警、号召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等形式众志成城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全市法院将按照两手硬、两战赢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服务高质量绿色发展。丽水之赞为引领和动力,争当护航发展的挺进师。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提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 

二是坚持严格司法、弘扬法治,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更高标准落实司法责任制,更高起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发挥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审判团队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坚持倾听民声、落实民意,竭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按照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要求,持续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深化诉源治理,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促进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先发优势,推动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积极开展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构建市区一体、全域统筹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积极打造丽水法院环资审判品牌,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推动建立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保障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深度运用司法大数据,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不断完善融媒体公益普法阵地建设,构建普法与司法相融合的格局。 

五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致力打造现代化法院队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把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强化核心战斗力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努力锻造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以丽水之干的奋斗姿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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