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9322日在丽水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卫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市上下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的奋进之年。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质量谱写新时代丽水法院工作新篇章。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8550件,办结85150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8.7%和4.4%;其中,市中院受理3536件,办结3452件,同比分别下降7.3%9.6%。全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0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一、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25件,判处罪犯3889人,同比分别上升1.5%4.5%,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8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全方位整体推进的斗争格局,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3件,涉案44人。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226件,判处罪犯263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40件,判处罪犯5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715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坚持惩罚和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市中院自201810月开始审理之江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结70件。

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6764件,同比上升1.7%,调撤率57%。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3998件,涉案金额35.7亿元。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4320件。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份。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大、情绪对抗激烈的民事纠纷,审结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涉人身权益案件2532件。突出弱势群体保护,审结农民工讨薪等劳动争议案件1111件,涉案金额4315.3万元。

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50件,同比下降8.2%,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43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36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27人次。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市政府联合召开第十二次府院联席会议,促进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

强化执行实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32693件,执行到位金额31.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0.3%1.3%。部署破难决战百日攻坚活动,开展春雷”“风暴”“秋风等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查控、打击力度,累计冻结款项6.5亿元,查封房产3381处、车辆4396辆。依法限制高消费54073人次,限制出境11078人次,罚款308.8万元,司法拘留1042人次。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审结拒执罪案件19件,判处罪犯19人。坚持改革创新,市中院市区执行一体化、云和法院全国首创限驾令两项创新获浙江法院第三届“10项创新机制奖;莲都法院建立全国首个影院映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机制;遂昌法院率先探索建立全科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庆元法院联合组织人事部门率先将公职人员失信信息录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服务美丽丽水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实现全市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776件。推动在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和4A级以上景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涉案调撤率为90.3%,龙泉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古文化遗址保护巡回审判点。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市中院参与浙闽赣皖四省九地法院生态司法协作,全市设立13个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和修复基地,发放补植令、放养令、修复令等令状15份。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3件,占全省受案数的61.6%。市中院在全省首次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劳务代偿判决;景宁法院审结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青田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行业禁止令,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范、指引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金融案件6203件,涉案金额29.7亿元,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股权转让、盈余分配等股权案件84件,依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96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9件,促进创业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法官走进高新技术企业,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破产审判,深入开展执转破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受理破产案件43件,审结22件,同比分别上升95.5%83.3%,为地方经济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为我市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专题调研城中村改造中的突击离婚现象,形成司法评估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拓宽农村三权抵押范围的法律途径,联合市人行发布司法保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保障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涉地质灾害大搬快治行动行政案件调撤率为82%,青田法院成功化解因地质灾害搬迁引发的金某某等23人诉行政机关房屋拆迁行政强制系列案。

三、司法为民,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着力提升诉讼服务现代化水平。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获最高法院高度肯定,省内外法院共691134人次前来学习考察。将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浙江移动微法院实质性运用,努力在立案环节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目标。网上立案20721件,其中跨域立案768件,运用移动微法院立案2759件。建立诉讼信息采集中心,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其深度运用,率先在全省实现两级法院新收案件扫描率100%。全方位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设置检察官、律师刷脸快速认证绿色通道,当事人通过刷脸实现材料转存、庭审录像和电子档案自助查阅。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高标准建成检察官驿站律师驿站   

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制售假药劣药犯罪案件40件,判处罪犯91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诈骗犯罪案件172件,判处罪犯472人。龙泉法院审结公安部督办的“6·1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判处罪犯34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审结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犯罪案件18件,判处罪犯52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审结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3件,判处罪犯55人。积极打击新型犯罪,云和法院审结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62.3万元,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196.5万元,与保险机构建立司法援助保险机制,为群众提供普惠型救助。

着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中院建立10个调解平台,联合市妇联、市总工会和市外侨办等10个单位聘任120名特邀调解员。松阳法院、龙泉法院探索构建矛盾纠纷逐级化解导引机制,助推构建县域大调解格局。全市法院诉前成功化解纠纷11532件,诉前纠纷化解率30.5%,居全省第二。治理民间借贷违法违规乱象,联合丽水仲裁委出台意见,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公布首批职业放贷人92人,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法律六进活动276次;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普法办命名为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微信公众号,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二。向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0份,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

四、改革创新,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27名,法官等级择优选升29名,招录第二批司法雇员165名。目前,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共316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4.2%。院庭长实现办案常态化,共办结案件39256件,占结案总数的46.1%。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对6名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侮辱、威胁法官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实现民商事案件繁简基层法院二八分流、市中院五五分流,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作为示范样本向全国法院推广。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人民观调团制度,举办首届青法杯家事审判研讨会。青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探索市区执行一体化改革,执行案件从立案、查控至分流的时间缩短为10天。开展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执行工作公信力。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出庭作证机制,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证人保护意见和补助发放规定,支持、鼓励证人出庭作证。全市法院在刑事案件中通知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167人,实际出庭作证162人。龙泉法院在全市首次启用证人隐蔽出庭作证技术,保障证人权益。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064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提供辩护。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认罪认罚案件占一审刑事案件的79.8%。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对起诉定性不准确的16件案件依法变更罪名作出公正裁判。

五、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享说演说会、红色快闪等活动,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激发干警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涌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27个,先进个人69名,其中全国先进集体5个,全国先进个人2名,青田法院荣获全市首个全国优秀法院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机制,依托一本通进行条目化、可视化、精细化管理,整体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遂昌法院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干警1000多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文章和司法案例获省级以上奖项70个,其中国家级奖项19个,缙云法院有效剔除虚假租赁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例。《丽水审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期刊。强化警务保障,承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创建清廉法院,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构建与绿水青山相协调的法院政治生态。完成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以案治本警示教育,促进廉洁司法。开展政治督查、审务督查和执行专项巡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制定实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促进律师规范执业的意见,开展年度十大好评法官”“好评律师评选活动,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

六、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市中院主办的代表建议代表满意率100%。通过上门走访和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形式,向代表报告工作,接受代表监督。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有关意见,不断增强接受民主监督实效,市中院主办的政协提案委员满意率100%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接受抗诉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8件,改判 16件,维持10件,调解撤诉件,撤回抗诉1件。接受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案件8件,改判7件,维持1件。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0743份,直播庭审案件16013件,同比分别上升13.7%46.3%,全市法院12名法官入选最高法院评选的优秀直播法官。推进司法信息发布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34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94次。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人数增至607名,参审案件9292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9.4%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法院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市中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辅助人员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办案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纠纷成讼率相对偏高,应对措施尚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迈上高质量绿色发展新征程的开局起步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扎实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四项建设,服务高质量绿色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书写创新实践两山理念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在努力践行两山理念、保障高质量绿色发展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找准防范风险和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打响扫黑除恶攻坚战,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实基层司法资源。

二是坚持便民利民,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作为奋斗目标。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水平,按照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实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坚决破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道藩篱。

三是坚持严格司法,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坚决抵制各种违法干扰,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四是坚持发展创新,在加强司法管理、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完善一本通管理体系,确保分析研判和部署推动一盘棋、全覆盖。探索类案关联案件自动检索推送、办案过程智能化辅助提醒等信息化应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合作机制,构建具有丽水特色的多层次调解大格局。

五是坚持队伍建设,在提升队伍素质、创新法院文化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思想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司法能力,激励法官敢于担当、秉公办案,锻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成具有丽水法院特色的党建文化、审判文化、青年文化、廉洁文化等系列文化工程。

六是坚持司法公开,在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民主上下功夫。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开展常态化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和以案释法等活动,将司法公开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丰富接受监督的方式,扩大接受监督的范围,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际行动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为丽水之干注入司法新动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谱写新时代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 “破难决战百日攻坚(见报告第3页第9行)201848月,市中院结合丽水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开展破难决战百日攻坚活动,具体内容包括以下9个方面:开展执行案件专项巡查活动,推进执行市区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作用,建立健全终本案件单独管理、回头看常态机制,加强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强化涉执信访化解工作,加强立、审、执协调联动,建立提级、协同、交叉执行互动机制,执行智能化试点落地见效等。

2市区执行一体化(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8行):市中院整合莲都法院执行力量,对市区范围内的执行案件采取一体化运行模式,由市中院统一立案、统一查控、统一分流,构建市区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工作体系。2018年,通过市中院执行专区受理市、区两级执行案件3916件,执结案件到位标的4.8亿元,立案、查控至分流缩短为10天,财产四查覆盖率达100%,简易案件执结效率平均提高60%

3 “三合一(见报告第4页第1行):为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司法能力,全市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了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市中院成立综合审判团队、九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审判小组,对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三合一审理模式。

4修复性司法理念(见报告第4页第4-5):即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时,注重加强恢复生态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根据案件类型确定修复方式,采用补植复绿、恢复原状、增殖放流、清除污染物、消除危害、净化水质、改良土壤、修复治理、支付补偿金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引导犯罪行为人积极修复因其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

5行业禁止令(见报告第4页第10行):被告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青田法院在该案中判决禁止被告人从事污水处理及相关经营活动的期限为三年。

6执转破(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4行):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被执行人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经有关当事人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7移动微法院(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9行):全省法院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的一站式移动办案平台,是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积极成果。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移动微法院,登录后可在手机端进行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诉讼活动。

8司法雇员(见报告第7页第4行):为破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瓶颈问题,20162月,省高院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出台《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统一组织招录司法雇员。司法雇员的职责是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目前全市法院已完成两批司法雇员招录。

9 “分调裁机制改革(见报告第7页第9行):指繁简分流及调解速裁机制,以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三步走为主要思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内容包括组建专业速裁团队、明晰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强化调解前置程序、完善速裁操作规程、创新组织保障机制等。

10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见报告第7页第12行):20165月,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的目标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体包括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婚姻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情况调查、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推动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等。

11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7行):市中院建立丽水市莲城公证处驻市中院执行局公证工作室,辅助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推行公证分流+财产证明新模式。目前,共有16名公证人员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通过对案件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进行甄别,以出具公证书方式进行分流。对于有财产案件,通过公证核实财产线索后出具执行财产公证书进入实施阶段;对已穷尽财产调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出具公证证明书后,由法官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司法部肯定该机制独树一帜,其中公证参与终本案件管理为全国首例。

12一本通(见报告第8页倒数第7行):市中院通过编印工作任务管理手册,规范法院内部管理,督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该手册由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等9大常规版块构成,包含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等29项重点工作,设置汇总表、明细表、进度表等23张,实现条目化、可视化、精细化管理。

13四项建设(见报告第11页第9-10):省高院在2018年提出全省法院要大力加强四项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不断提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水平,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不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不断夯实全省法院工作的根基。

附件2

报告中的部分案例

全省首例判决劳务代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报告第4页第8行)

201811月,市中院在全省首次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劳务代偿判决。被告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野生溪鱼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专家证人提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6655元的修复意见,但被告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法院审理后作出被告提供总计444小时的环境公益劳动,以弥补其渔业生态资源修复费用的不足的判决,用劳务代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劳务代偿的判决是对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有助于实现生态修复多元化。

金某某等23人诉行政机关房屋拆迁行政强制系列案

(报告第5页第7行)

金某某等23人的房屋所在村庄2006年被确定为A类地质灾害点。当地村民由于存在侥幸心理,经常不顾危险回到居所生活,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在未完全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进行拆除。金某某等23人以镇政府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诉至青田法院。青田法院受理后与政府积极对接,前后十几次组织协调化解工作,召开涉案村民参与的协调会,听取村民意见。通过协调,23起案件均以原告撤诉结案,村民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政府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龙泉法院审结公安部督办的“6·1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

(报告第6页第2-3行)

“6·1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被告人通过注册成立的公司,购买可以设置开奖号码的网站,招聘大量业务员,培训他们用美女形象包装微信号、QQ号,捏造虚假的彩票中奖信息,诱骗客户在公司网站上充值投注,并根据投注情况,修改开奖号码让被害人投注失败,从中获利。201811月,龙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3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其中16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1月,市中院二审认定被告人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25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另对 4名组织人员擅自销售彩票的主犯认定构成诈骗罪及非法经营罪进行数罪并罚,对5名被告人犯罪数额予以纠正并减轻量刑。(该案涉及全国12个省40余处诈骗窝点,涉案金额1.6亿元,被害人近万名。)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

(报告第6页第7行)

20175月至10月底,被告人殷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牟利3万余元。生效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殷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由于管理上的盲区和立法上的滞后,一氧化二氮在法律上仍属于普通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毒品,但其毒性堪比毒品,危害具有不可逆性。近年来,笑气悄然在青少年群体中流行,致残、致死的悲剧不断出现。云和法院认定被告人殷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为全国管理笑气类危险化学品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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