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324日在丽水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卫宇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463件,办结81604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6.1%18.6%;其中,市中院受理3816件,办结3818件,同比分别上升33.1%27.1%。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92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一、坚持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89件,判处罪犯371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61人。审结杀人、抢劫、放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358件,判处罪犯482人。审结贪污贿赂案件40件,判处罪犯69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6件,判处罪犯268人,妥善审理“908”特大毒品系列案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29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47人。审结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案件165件,判处罪犯428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22件,判处罪犯73人,涉案金额2470.3万元,审结全省首例淘宝代运营诈骗案件,发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坚持罪刑法定,该宽则宽,判处缓刑1524人。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民事案件13506件,同比上升16.7%,调解撤诉8977件,调撤率达66.5%。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案件4192件,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近1.5亿元的家事纠纷案件,青田法院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获最高院、国妇联中国侨联的肯定。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加强与行政机关、妇联的联动,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15份。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责任等涉人身权益纠纷案件2908件。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17件,发布物业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1353件,涉案金额4074.4万元。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军停偿等案件12件,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39件,同比上升7.6%。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90.3%。坚持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6件。优化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分析行政执法中的成效和不足,促进依法行政。莲都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化解纠纷。

着力 “基本解决执行难执结各类案件32602件,同比上升33.7%,实际执行率63.3%,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标的额30.7亿元,同比上升58.2%。积极争取两级党委、人大、政府发文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与市纪委等24家单位签署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备忘录。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财产一网打尽,冻结被执行人款项2.3亿元,查封房产2274处,扣押车辆2865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580,限制高消费24731例。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1349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开展春雷风暴秋风等专项执行行动,其中针对公职被执行人的风暴行动,获《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专题报道,相关信息24小时网络阅读量超过“10+”。缙云法院创新引入执行悬赏保险和失信彩铃,效果良好。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3739件,同比上升13.4%,涉案标的额88.1亿元。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042件、民间借贷案件13717件,标的额分别达29.8亿元和38.4亿元。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8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妥善审理林权抵押、农房抵押案件,助力我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完善执转破衔接机制,争取党委政府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审结破产案件12件。龙泉法院积极推动政府建立兜底收储机制,有效拓宽僵尸企业资产变现渠道。

助推美丽丽水建设。出台保障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的意见,服务丽水绿色发展。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联合检察院、环保局、林业局等六家单位出台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生态修复标准,采取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环境,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8件,判处罪犯122人。组建综合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三审合一。与市环保局共同设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84件,从严惩处各类侵权行为,服务丽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妥善处理重点工作、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的涉案纠纷,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679件,准予执行率99.8%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乡镇和有关基层组织协调配合,设立司法服务点66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纠纷,让司法更加便民,更加贴近群众。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法律六进活动260次。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深化诉访分离改革,及时就地解决涉诉信访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9份,反馈和采纳率为89.7%

三、践行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5%。在立案领域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全市法院共开展网上立案17980件,跨域立案608件。市中院与浙闽赣皖四省九地法院开展司法协作,庆元法院与福建省松溪、政和法院建立司法互助机制,将跨域立案延伸至省外。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按照省高院三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全市法院建成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案、调解、执行、档案查询、自助服务等功能区块,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提供线上线下40余项服务。市中院诉服中心被《法制日报》誉为全国首个法院法治文化礼堂。松阳法院入选全省首批9家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增设检察官、律师驿站,开展执业互评,加强培训交流,构建良好沟通机制。规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用语和指引,提高导诉服务水平。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加大对困难诉讼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共缓减免诉讼费329.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9.2万元。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推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推行分调裁机制改革,探索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模式;与人社局、妇联、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利用诉前引导调解、特邀调解、法官调解,建立多层次大调解工作格局,诉前引导调解案件6911件,成功调解5336件。云和法院成立老郑调解工作室,聘任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郑云成等60名特邀调解员常驻轮值开展调解。青田法院设立涉侨网上法庭,邀请侨领协助调解涉侨案件,深受广大华侨和驻外使领馆的好评。

四、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司法公信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等基础性改革措施,严格法官入额标准,在首批遴选243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二批57名员额法官遴选,在总编制不变情况下,一线办案力量、人均办案量、结案率明显增加。招录司法雇员123名,一定程度上缓解审判辅助力量长期短缺问题。全市法院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新型审判团队201个,制定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清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30206件,占全部案件的37%。成立专业法官会议、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共出庭证人8人、鉴定人4人、侦查人员19人。全面开展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试点工作,推进庭审实质化、规范化。松阳法院会同检察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并配套出台侦查人员和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出庭人员补助发放等制度。重视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为486名经济困难、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指定辩护率为97.8 %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广智慧法院”APP丽水微法院小程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面推行庭审记录改革,以同步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代替传统书面庭审记录,提高审判效率。云和法院自主研发限驾令”APP入选浙江法院信息化应用十大微创新项目,青田、景宁法院自主研发的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APP入选浙江法院最具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托“12368”短信平台自动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执行流程信息。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2万篇,网上直播庭审2995场,累计观看量达782.1万人次。打造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实用热点司法资讯,关注人数达2.7万人,位列2017年度浙江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法院系统第二名。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累计网拍1057次,成交额20.9亿元,成交率达99.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979.2万元。

五、全面从严治院,强力锻造丽水法院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队伍建设年等学习教育活动,突出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加强党建工作,强化意识形态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遂昌法院探索党建+”模式,成为全市唯一被授予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决贯彻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做到各类涉案反映书面登记、全程留痕。推动四种形态常态化,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紧盯四风新动向,不断优化司法作风,开展审务督察18次。定期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每周发送警言警句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人。

强化司法能力培养。举办六期全市法院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司法能力。自主研发民事、刑事、执行等题库,以考促学,切实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注重法官调研能力培养,40篇调研文章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强化业务指导,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8次,发布典型案例33件,6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年度案例。

六、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市四届人大会议决议,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全市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坚持向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聘请市政协委员担任特邀司法监督员,帮助全市法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

依法接受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依法审结抗诉案件33件,其中维持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件,撤销原判并驳回起诉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4场,举办公众开放日94次。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人数增至609名,参审案件10173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7.9%。景宁法院建立陪执员制度,监督重大执行信访案件协调处理。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不足,部分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执行长效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执行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案件执行不能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合力解决,市场主体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部分偏远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基层法院管理有待加强。四是全市法院案件数量持续高位增长,法官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始终遵循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如此重要嘱托,紧紧围绕目标,树标杆,争先进位大赶超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境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致力于思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致力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争先进位大赶超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服务保障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为打造美丽浙江大花园的最美核心园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探索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加强执转破衔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完善侵权赔偿制度,促进创新丽水建设。加强事、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障大搬快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有序推进。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持严惩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助力清廉丽水建设。

三是致力于执法办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指定法院率先试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和规范类案指引,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加大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无理缠诉的制裁力度,倡导诚信诉讼。深入推进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便民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

四是致力于司法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三项承诺工作思路,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积极响应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全面建成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以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专项司法巡查为契机,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继续通过完善执行方式、开展专项执行等形式,加大执行强度和失信惩戒、拒执打击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行政争议调解、涉侨调解、律师调解、商会调解等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司法治理格局。深化分调裁改革,坚持简案快结、繁案精审,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人民法庭内涵式发展,不断充实农村司法资源。

五是致力于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能力素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司法腐败,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弘扬红船精神,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高水平谱写丽水司法新篇章,为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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