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6313在丽水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亚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丽水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丽水、平安丽水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57698件,结案54364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70件,同比分别上升34.1%28.2%36.4%。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34件,办结2084件,同比分别上升35.2%26.2%。全市法院一审息诉服判率为95.3%,二审案件改判发回率为13.4%,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良好。

一、坚持公正司法,狠抓立、审、执各项职能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既保障诉权又引导多元解决纠纷。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敞开大门依法受理案件。51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9579件,同比增长39.6%,当场立案率为98.4%,需补齐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率达100%。出具立案调查令和协助调查函6050份,有效解决当事人和律师调取证据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时,强化法律释明,在全省率先实现律师派驻全覆盖,现场为当事人提供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基层司法协理员制度,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成本更低、对抗性更弱、更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严格依法定罪量刑,既打击犯罪行为又防止冤错案件。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93件,判处罪犯4424,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审结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绑架、强奸、毒品等犯罪案件9461242,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12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案件2950人,其中处级以上2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58253人,促进反腐败斗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对2017名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强化司法人权保障,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和量刑规范化,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部分案件的指控事实和罪名被依法变更,严密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

切实强化民商事审判,既注重裁判定分又注重调处止争。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2419件,同比上升25.8%,涉案标的金额148.6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241件,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纠纷案件2239件;分别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111件和10499件,涉案金额为57.8亿元和40.1亿元,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审结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农民工讨薪案件1399件,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依法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在依法释明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自愿、理性达成调解,14026件案件成功调解或调解后撤诉。试点涉侨网络法庭,特邀侨乡侨领协助调处涉侨案件,深受海外华侨、驻外使领馆的欢迎和好评,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认真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既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又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妥善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井喷式增长。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96件,同比上升19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7.2%,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2.2%。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办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365件,集中清理涉国土资源非诉执行案件,为进一步推进裁执分离积累经验。连续两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侧重在行政案件审判中发现问题,为有效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司法建议。

努力破解执行难,既依法突出强制性又大力推进信息化和规范化。以执行一性两化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重点打击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6341件,同比上升38.4%,实际执行率为29.5%。开通房产信息网上查询,不断完善和发挥好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功能,对查询到的1835处房产、2074辆车辆、12617个账户采取了控制或处置措施,执行到位金额15.6亿元。累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3337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的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全天候开展执行工作。切实强化执行惩戒,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45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开展欠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04件,清偿民工薪资279.4万元。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广使用执行单兵系统,开发试点执行电子地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行效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财产刑及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意见》,细化落实规程,加大执行处置力度,督促及时履行。坚持执行回告制度,发送执行节点和进展情况告知短信34309条,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以穷尽执行措施为前提完善倒逼机制,规范执行行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出台《关于为全市绿色生态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立足审判职能,明确20项要点,着力提高保障能力、优化保障效果。重点强化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惩治,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件,判处刑罚93人。依法办结52件涉重点工程、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拆违等纠纷案件,努力实现既支持项目落地,又保障民生权益。

努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2件,审结4件。通过司法程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6.91亿元,一些可淘汰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为实现腾笼换鸟、兼并重组创造有利条件。市中院与市科技局建立专利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创新程度高、研发投入大、对经济增长具有带动作用的创造发明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8件。注重利益平衡,妥善审结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27件,同比上升215.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布毒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醉驾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预防。依法打击利益诉求群体中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刑事案件68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协同推进社区矫正,帮助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与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丽水市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及开展社会调查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坚持和创新枫桥经验,借助大调解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诉前引导调解成功3990件,诉前纠纷化解率连续4年位列全省第一。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0份,有效采纳并反馈16份,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力。

三、坚持司法为民,完善便民利民举措

大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原则,构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受尊重办理除庭审以外其他诉讼事务的诉讼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推行网点式跨区域异地办理档案查阅、案件信息查询、预约接访等7项诉讼事务,不再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为当事人在讼累上做一些减法;争取省高院在丽水开发和上线运行律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两窗口一热线服务功能,接听答复热线来电1217个,从而改善软硬件环境,在法院服务举措上做一些加法,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坚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切实发挥司法网拍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零佣金的功能优势,始终坚持网拍优先,方便各方参与。与四大国有银行协商开办司法网拍按揭业务,为短期资金不足的竞买人提供缓冲空间,有效解决大额标的物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提升网拍成功率。全市法院累计上线公告拍品699件,网拍率达100%,成交423件,成交总额10.6亿元,平均溢价率达39.1%,为竞买人节省佣金2233.9万元。

依法保障申诉救济权利完善案件分级审查制度,依法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36,既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案件,又依法处置无理缠访闹访行为,努力在法律程序内化解涉诉矛盾。坚持信访人法律援助引导机制,为信访人指定律师代理申诉。推进扩大指定辩护工作,618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经济困难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辩护率达95.3%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550.4万元。

四、坚持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深化阳光司法。以公众需求为着眼点完成全市法院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统一规范公开栏目、内容,突出公开和服务功能,努力优化使用体验。完善审判流程公开机制,畅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8服务热线即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坚持庭审公开,法定公开案件公开开庭率100%,并选择典型案件开展网络直播、录播。全面公开裁判文书,共上网生效文书25677份。在省高院委托社科院开展的2015年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测评中,全市5家法院位列前20名,比例全省最高,市中院位列全省中院第二位,均受全省表彰,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持续强化法治宣传。依托司法资源,有效融合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平台,主动发布群众所需的司法资讯。全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41场,举办公众开放日和法律四进活动396次,邀请近万名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努力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开设丽水法治电视栏目《执行直通车》和《执行聚焦》,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第一视角直观展现执行现场。全力打造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实用热点资讯46204篇,累计点击阅读量达25.3万人次,跻身全省法院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列。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坚持每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和法官履职评议活动,研究制定5个方面34项针对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逐步完善参审职权、履职保障、惩戒退出工作机制,提请新任人民陪审员119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8042,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8.9%。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9件,其中维持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1件,调解1接受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重视听取和采纳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据省高院组织的千名律师评法院测评结果,市中院测评得分位列全省三级法院第一名,全市法院平均得分亦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一名。

五、坚持从严治院,提高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面对全年收案突破5万件、增幅全省居首的态势,重视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状况,对案件办理动态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在力量、分流、挖潜等方面进行预调、适调、精调,保持司法办案工作平稳良性运行。改进完善质效评估数据运用和考核机制,以平均数值为基线,以合理区间值为底线,促使审判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采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法律文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进一步明确差错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倒逼严格依法办案。稳步推行庭审记录改革试点,以全程录音录像方式替代传统书面记录审结案件6177件,使庭审记录更加全面准确,提高庭审效率。

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并配套建立履责月报制度,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全力抓好廉洁司法,开展以廉政讲座、反面警示等十个一为内容的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每周定时发送警言警句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充分运用任前谈话、廉政约谈、温馨提示等形式提高干警廉洁意识。严格落实防范违规干预过问机制各项要求,做到全程留痕。坚持开展风纪巡察、审务督察和法院间交叉检查,查找问题并点名通报整改。扎实开展对云和、龙泉、松阳法院的司法巡查,利用三年时间实现了针对9家基层法院的首轮巡查全覆盖。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举行隆重庄严的第三次法官授职典礼,大力开展优秀集体、优秀干警和最美法官(法警)评选等活动,全市法院4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荣誉,提升干警职业尊荣感。出版丽水首部法院志书《丽水法院志》,传承法治精神,强化干警历史责任感。精选82名审判、执行业务骨干成立业务指导人才库,开通业务指导专栏,研究解答疑难、复杂、新类型法律理解适用问题,带动全市法院办案能力提升。大力培养法官业务能力,评比优秀法律文书和案例,开展学术研讨,21篇调研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加强专业审判业务培训,集中培训干警1500人次,进一步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强化对基层人民法庭的指导,巩固和深化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创建成果。新建青田船寮、莲都南城法庭审判用房,提升基层司法服务品质。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向一直以来监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两难问题仍有存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立案难基本解决,但在条件把握和程序手续上还有不准确、不完善、不便捷的问题。执行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在执行力量、执行力度、措施穷尽、活动规范上还不够到位,执行效果欠佳。二是案件持续高位增长,法院办案压力不断加剧,案多人少、人员流失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当事人以自伤、自残或伤害法官及其家属等相威胁,或通过网络炒作诋毁、侮辱法官,恶意制造舆情,干扰正常办案,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外部环境亟待改善。四是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有的干警司法能力不强,处理新类型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个别干警违纪违法,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落实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向激励作用,提升队伍能力,坚持严格司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司法审判为中心,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惩治与宽大结合。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大力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和量刑规范化工作,摸索细化证人出庭和音视频作证规则,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坚决防范冤错案件发生。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加强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强化平等保护、维护诚实守信、权利义务责任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的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特别是涉企纠纷、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房地产案件和劳动就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准确理解法律意旨,更加注重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把握案件实体处理。进一步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优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依法妥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善于运用确认违法判决的平衡条款,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切实执行干预过问两个规定,严格司法,刚正不阿,秉公办案,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二是以司法保障为重心,服务发展大局。围绕绿色生态发展和双示范区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筑牢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建言献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形成共识,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合理引入破产重整程序,促进企业兼并重整,盘活存量资产,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助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参与深化法治丽水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三是以司法公信为核心,推进司法改革。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遵循司法规律,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丽水实际的入额考核、法官遴选相关制度,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的法院人员分类配置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干警动力和潜力。明确和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落实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追究的对接机制,扩面增量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深入落实办案全程留痕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倒逼办案能力水平提升,维护司法公信。

四是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优化司法服务。坚持以便利群众为出发点、以满足需求为落脚点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突出优化服务质量,延伸服务触角,方便群众更加高效、便捷、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诉讼事务。深化执行5个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执行警务化、智能化、阳光化、职业化、一体化和精细化水平,开展特殊主体执行等专项行动,采取立即执行、主动执行、征信执行和严格程序终结等刚性措施,尽职执行,下大决心和气力,强力加大执行强制力度,突出执行回告和措施穷尽,尽最大限度压迫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尽最大努力提升实际执行率,尽最大程度保护申请人权益。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进一步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一系列诉讼服务,努力打造智慧法院。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继续深化巩固阳光司法成果,切实用好两微一站平台,推送及时有用的司法资讯。

五是以司法廉洁为底线,狠抓队伍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在持续加强政治思想和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管厚爱,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守严禁冷横硬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五条纪律用足用好审务督察、风纪检查、专项内审、司法巡查等有效措施,驰而不息地从严从实、落细落小严整风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文化陶冶引领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公正清廉、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担当进取,破解难题,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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